廉署起訴七人涉嫌訛稱任職證券行向「證監會」申請交易商代表牌照

2003年11月20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四 ) 落案起訴七名人士,控告他們涉嫌在提交交易商代表牌照申請時作出虛假陳述,串謀詐騙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 「證監會」 ) 。

被告為梁定威,四十五歲,訊匯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 「訊匯金融」 ) 總經理;馮濤,三十四歲,及王崇斌,三十三歲,分別為香港外匯投資有限公司 ( 「外匯投資」 ) 前責任董事及外匯交易員;鄧啟明,三十一歲,及黃錦球,三十六歲,同為「外匯投資」客戶主任;馮德成,六十歲,及方振龍,四十七歲,同為商人。

被告被控共五項串謀詐騙「證監會」罪名,並將於明日 ( 星期五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遂展開調查,並揭發有關涉嫌詐騙罪行。

「外匯投資」是「訊匯金融」的附屬公司,專門從事槓桿外匯生意。

梁定威、馮濤及馮德成同被控一項罪名,指他們就馮德成申請註冊成為交易商代表一事上,與一名人士串謀詐騙「證監會」。

控罪指他們涉嫌虛假地表示馮德成自一九九七年五月起,獲謝氏證券有限公司 ( 「謝氏證券」 )( 現稱為訊匯證券有限公司「訊匯證券」 ) 聘用為交收文員,從而致使「證監會」根據《證券條例》而向馮德成發出一張成為交易商代表的註冊證。

「訊匯證券」為「訊匯金融」另一間附屬公司。

梁定威、王崇斌、方振龍、鄧啟明及黃錦球被控共四項相類串謀詐騙罪名。

控罪指王崇斌、方振龍、鄧啟明及黃錦球涉嫌就他們申請註冊成為交易商代表一事上,分別與梁定威串謀詐騙「證監會」,即訛稱他們受僱於「謝氏證券」或「訊匯證券」。

廉署調查顯示,馮德成、王崇斌、方振龍、鄧啟明及黃錦球涉嫌從未受聘於「謝氏證券」或「訊匯證券」。

上述涉嫌控罪於一九九九年九月至二○○○年三月期間發生。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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