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司董事涉「廣南」案詐騙二億四千六百萬港元信貸判囚三年四個月
2003年12月2日
一名廣南 ( 集團 ) 有限公司(下稱「廣南」)附屬公司的前董事兼副總經理,利用虛假商業交易文件,詐騙十二間銀行合共三千一百五十萬美元(約二億四千六百萬港元)信用狀貸款,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二)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判入獄三年四個月。
吳柯,三十七歲,曾受僱於頌榮有限公司(「頌榮」),今日承認五項串謀詐騙罪名。
「頌榮」是「廣南」的附屬公司,從事黃豆及棕櫚油等商品的貿易。
法官彭鍵基宣判時稱,雖然被告並非這宗信用狀詐騙案的主腦人物,但他在案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法官續稱,被告蓄意提交虛假文件以申請信貸,致使有關銀行面對重大的財務風險。
法官又稱,本案的判刑起點為五年,但考慮被告認罪,故將刑期減至三年四個月。
廉署早前調查一連串涉及「廣南」的信用狀詐騙貪污案時揭發本案。
案情透露:吳於一九九七年十一月至一九九八年十月期間,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十二間銀行,致使「廣南」向該等銀行以共十二張信用狀申請及使用該等銀行的信貸服務。
他們向該等銀行提交虛假文件,訛稱「廣南」與另外五間公司之間有真實商業交易,以證明有關信用狀申請。
有關虛假交易涉及轉售棕櫚油、黃豆油、壓縮機、冷氣機、不銹鋼和鋁板及冷札板,但該等交易從未有進行。
案情透露:該等銀行其後根據有關虛假信用狀申請,發放合共三千一百五十多萬美元(約二億四千六百萬港元)信貸予該五間受益的公司。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李運騰代表示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張家寶協助。
吳柯,三十七歲,曾受僱於頌榮有限公司(「頌榮」),今日承認五項串謀詐騙罪名。
「頌榮」是「廣南」的附屬公司,從事黃豆及棕櫚油等商品的貿易。
法官彭鍵基宣判時稱,雖然被告並非這宗信用狀詐騙案的主腦人物,但他在案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法官續稱,被告蓄意提交虛假文件以申請信貸,致使有關銀行面對重大的財務風險。
法官又稱,本案的判刑起點為五年,但考慮被告認罪,故將刑期減至三年四個月。
廉署早前調查一連串涉及「廣南」的信用狀詐騙貪污案時揭發本案。
案情透露:吳於一九九七年十一月至一九九八年十月期間,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十二間銀行,致使「廣南」向該等銀行以共十二張信用狀申請及使用該等銀行的信貸服務。
他們向該等銀行提交虛假文件,訛稱「廣南」與另外五間公司之間有真實商業交易,以證明有關信用狀申請。
有關虛假交易涉及轉售棕櫚油、黃豆油、壓縮機、冷氣機、不銹鋼和鋁板及冷札板,但該等交易從未有進行。
案情透露:該等銀行其後根據有關虛假信用狀申請,發放合共三千一百五十多萬美元(約二億四千六百萬港元)信貸予該五間受益的公司。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李運騰代表示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張家寶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