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中大」教授及其夫涉嫌詐騙八十六萬元租屋津貼
2004年1月8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四 ) 落案起訴一名香港中文大學 ( 「中大」 ) 教授,控告她涉嫌使用虛假文件,詐騙「中大」租屋津貼共八十六萬元。
劉明珠,四十九歲,被控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虛假文件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3) 條。
劉的丈夫林迪基,四十九歲,亦同時被廉署控以協助及教唆劉觸犯有關罪行。
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並將於明日 ( 星期五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有關涉嫌罪行發生期間,劉在「中大」任職高級講師。
劉被控兩項罪名,指她涉嫌分別於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一日及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二日,使用載有虛假、有錯誤或欠妥的陳述的「自行租屋津貼」申請書,意圖欺騙「中大」。
劉涉嫌在有關虛假陳述中聲稱大埔康樂園的租用住所並非其本人及/或其配偶所擁有;她本人、其配偶及其配偶的任何家人亦對該租用物業沒有財務權益。
廉署調查顯示,劉涉嫌利用有關虛假陳述,獲得「中大」發放逾八十六萬元的租屋津貼。
林則被控兩項協助、教唆、慫使及促致其妻子觸犯上述涉嫌罪行。
劉明珠,四十九歲,被控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虛假文件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3) 條。
劉的丈夫林迪基,四十九歲,亦同時被廉署控以協助及教唆劉觸犯有關罪行。
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並將於明日 ( 星期五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有關涉嫌罪行發生期間,劉在「中大」任職高級講師。
劉被控兩項罪名,指她涉嫌分別於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一日及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二日,使用載有虛假、有錯誤或欠妥的陳述的「自行租屋津貼」申請書,意圖欺騙「中大」。
劉涉嫌在有關虛假陳述中聲稱大埔康樂園的租用住所並非其本人及/或其配偶所擁有;她本人、其配偶及其配偶的任何家人亦對該租用物業沒有財務權益。
廉署調查顯示,劉涉嫌利用有關虛假陳述,獲得「中大」發放逾八十六萬元的租屋津貼。
林則被控兩項協助、教唆、慫使及促致其妻子觸犯上述涉嫌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