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地政督察及發展商涉村屋發展工程貪污案分別被判囚
2004年1月14日
一名地政總署前地政督察及一名發展商,在多項村屋發展工程中涉及貪污,較早時被廉政公署分案拘控,今日
( 星期三 ) 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刑。
在首宗案件,前地政督察李銳元,六十一歲,被判入獄三十九個月,另須向政府歸還三十萬元款項。
李較早時被裁定三項罪名成立,即兩項串謀促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一項串謀詐騙。
法官馮驊於宣判時稱,鑑於被告所犯罪行嚴重,故須判處他入獄以示阻嚇。
案情透露:李與村屋發展商馮炳仁串謀,向馮收受五十萬元至六十萬元,作為李製備及/或提供重建某些村屋所需的地政總署紀錄或文件的報酬。
李亦與馮及另一名人士串謀詐騙美國國際信貸 ( 香港 ) 有限公司 ( 「美國國際信貸」 )( 前稱美國太平洋信貸有限
公司 ) ,即不誠實地向「美國國際信貸」提交有關某些村屋的虛假的地政總署文件,藉以支持多筆按揭貸款的申請。
有關貪污及串謀詐騙罪行於一九九○年至一九九九年期間發生。
在另一宗案件,銀得利發展有限公司及銀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馮炳仁,五十歲,分別因向一名財務公司職員及李銳元提供一千萬元及數十萬元賄款,使其得以利用虛假的地政總署文件,獲財務公司批出貸款,今日被判入獄四十五個月。
馮較早時承認五項罪名,即兩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兩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一項串謀詐騙。馮其後在李的審訊中為控方作供。
法官斥責被告的貪污及詐騙行為,及長時間犯案。
案情透露:馮於一九九○年至一九九九年期間,以多間位於元朗及八鄉的村屋作抵押,獲「美國國際信貸」批出多筆貸款。
馮其後未有償還其中數筆貸款予「美國國際信貸」,而「美國國際信貸」發現被告用作抵押的其中六間物業並不存在或其估值遠低於實際價值。
廉署調查發現馮曾向「美國國際信貸」一名職員先後支付一千萬元賄款,以獲協助批出有關貸款。
案情並透露,被告曾多次向李銳元提供賄款,每次三萬元至五萬元,以取得偽造的地政總署文件,用作申請貸款。
兩宗案件今日均由高級政府律師李運騰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員彭偉發協助。
( 星期三 ) 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刑。
在首宗案件,前地政督察李銳元,六十一歲,被判入獄三十九個月,另須向政府歸還三十萬元款項。
李較早時被裁定三項罪名成立,即兩項串謀促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一項串謀詐騙。
法官馮驊於宣判時稱,鑑於被告所犯罪行嚴重,故須判處他入獄以示阻嚇。
案情透露:李與村屋發展商馮炳仁串謀,向馮收受五十萬元至六十萬元,作為李製備及/或提供重建某些村屋所需的地政總署紀錄或文件的報酬。
李亦與馮及另一名人士串謀詐騙美國國際信貸 ( 香港 ) 有限公司 ( 「美國國際信貸」 )( 前稱美國太平洋信貸有限
公司 ) ,即不誠實地向「美國國際信貸」提交有關某些村屋的虛假的地政總署文件,藉以支持多筆按揭貸款的申請。
有關貪污及串謀詐騙罪行於一九九○年至一九九九年期間發生。
在另一宗案件,銀得利發展有限公司及銀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馮炳仁,五十歲,分別因向一名財務公司職員及李銳元提供一千萬元及數十萬元賄款,使其得以利用虛假的地政總署文件,獲財務公司批出貸款,今日被判入獄四十五個月。
馮較早時承認五項罪名,即兩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兩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一項串謀詐騙。馮其後在李的審訊中為控方作供。
法官斥責被告的貪污及詐騙行為,及長時間犯案。
案情透露:馮於一九九○年至一九九九年期間,以多間位於元朗及八鄉的村屋作抵押,獲「美國國際信貸」批出多筆貸款。
馮其後未有償還其中數筆貸款予「美國國際信貸」,而「美國國際信貸」發現被告用作抵押的其中六間物業並不存在或其估值遠低於實際價值。
廉署調查發現馮曾向「美國國際信貸」一名職員先後支付一千萬元賄款,以獲協助批出有關貸款。
案情並透露,被告曾多次向李銳元提供賄款,每次三萬元至五萬元,以取得偽造的地政總署文件,用作申請貸款。
兩宗案件今日均由高級政府律師李運騰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員彭偉發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