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社署」職員疑涉向領取「綜援」人士收受賄賂

2004年2月19日

廉政公署拘捕一名社會福利署 ( 「社署」 ) 二級社會保障主任,懷疑他涉嫌向一名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 「綜援」 ) 的人士索取及收受三千元,作為替該名領取「綜援」人士向「社署」隱瞞其收入及不對其採取行動的報酬。

廉署早前接獲「社署」轉介的貪污舉報,經徹底調查後,於周二 ( 二月十七日 ) 展開行動,拘捕該名「社署」職員。

根據「綜援」計劃,領取「綜援」的人士如因工作而獲取收入,須向「社署」歸還多收的「綜援」金額。

「社署」早前在一項調查中,發現一名領取「綜援」人士涉嫌向「社署」隱瞞她的就業情況。涉案的「社署」職員當時被委派檢討有關申請。

廉署調查發現,被捕的職員於會見有關領取「綜援」人士時,涉嫌向她索取三千元,作為不對她的懷疑欺詐行為採取行動的報酬。

該名領取「綜援」人士相信涉案的職員會協助她免受「社署」的調查,亦無須交還多收的「綜援」金額,遂在「社署」的會面室內獲該名職員接見時,將三千元現金交予他。

「社署」在廉署調查本案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捕人士已獲廉署准以保釋。調查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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