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海事處職員及另外兩人疑涉貪污不當批出總值二百萬元採購訂單

2004年2月23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一 ) 落案起訴一名海事處一級物料供應員、其妻及一名供應商,控告他們在海事處批出總值逾二百萬元的採購訂單時,涉嫌貪污、行為失當及欺詐。

被告為:陳中正,五十二歲,海事處一級物料供應員;其妻陳葉鳳嫻,五十二歲, 印堡圖章設計公司 ( 「印堡」 ) 東主 ;及 陳小慧 ,四十六歲,業成貿易公司(「業成」)經營者。

他們被控共七項罪名,將於明日 ( 星期二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北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於去年四月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拘捕三名被告。

其中兩項控罪指陳中正涉嫌在執行其公職期間行為失當,即在向 「印堡」及 「業成」發出購貨訂單事宜上,蓄意及故意地作出構成罪行的行為。

控罪指陳中正涉嫌未有申報因其與 「印堡」及 「業成」的東主兼經營者的關係而引起的利益衝突,及不當地偏袒 「印堡」及 「業成」。

在上述兩項控罪中,其中一項亦指陳葉鳳嫻及陳小慧涉嫌協助及教唆陳中正干犯有關授予「業成」購貨訂單的懷疑行為失當罪行。

另外,陳中正及陳葉鳳嫻同被控一項貪污罪名,指他們涉嫌一起及與另一名人士串謀,致使陳中正接受定期付款,作為他建議海事處向手上印圖章公司 ( 「 手上印 」 ) 發出購貨訂單的報酬。

餘下四項控罪指陳中正涉嫌以及欺詐手法,誘使海事處將購貨訂單授予 「 手上印 」 、仁信五金、雅迪行及捷成行,即向海事處虛假地表示,已經取得價格較該等供應商所提供的報價為高的真正具競爭作用的報價。

廉署的調查顯示,授予該等供應商的訂單涉及購買不同物品,包括辦公室設備、電器、清潔用品,及船隻維修機械配件。

有關涉嫌罪行於一九九九年一月至去年四月期間發生。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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