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執業律師涉丁屋發展計劃詐騙五百萬元判囚五年
2004年3月1日
一名前執業律師,在一項新界發展丁屋計劃中,串謀他人詐騙一間投資公司五百萬元款項,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一 ) 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五年。
陳彼得,五十六歲,較早時被裁定一項串詐騙罪名成立。
暫委法官杜大衞宣判時稱,被告嚴重違反誠信,故須判處他阻嚇性的刑罰。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遂展開調查,其後揭發有關串謀詐騙罪行。
案情透露:裕寶投資有限公司 ( 「裕寶」 ) 為一間投資公司,計劃在西貢斬竹灣發展丁屋,並委任陳為有關發展計劃的法律顧問。
一九九七年五月,陳透過一名中間人接觸柏朗投資有限公司 ( 「柏朗」 ) ,而「柏朗」同意出價一千三百二十萬元收購有關發展計劃。
「裕寶」的股東及董事其後就有關發展計劃舉行會議。在會議上,陳及「裕寶」其中一名股東戴樹昇虛假地表示,「柏朗」願意出價八百二十萬元收購有關計劃,並游說其他股東以該價錢出售計劃。
一九九七年九月,陳以一千三百二十萬元作為交易價擬備一份臨時買賣合約。有關合約由戴代「裕寶」簽署。
陳代「裕寶」就有關計劃收取兩期付款,分別為三百五十萬元及四百九十萬元。
陳其後將其中的四百三十萬元支付予「裕寶」,作為有關交易的部份付款。
案情透露:在餘下的四百一十萬元款項中,陳侵吞其中一百一十四萬元,將款項據為己有。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師黎嘉誼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兆華協助。
陳彼得,五十六歲,較早時被裁定一項串詐騙罪名成立。
暫委法官杜大衞宣判時稱,被告嚴重違反誠信,故須判處他阻嚇性的刑罰。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遂展開調查,其後揭發有關串謀詐騙罪行。
案情透露:裕寶投資有限公司 ( 「裕寶」 ) 為一間投資公司,計劃在西貢斬竹灣發展丁屋,並委任陳為有關發展計劃的法律顧問。
一九九七年五月,陳透過一名中間人接觸柏朗投資有限公司 ( 「柏朗」 ) ,而「柏朗」同意出價一千三百二十萬元收購有關發展計劃。
「裕寶」的股東及董事其後就有關發展計劃舉行會議。在會議上,陳及「裕寶」其中一名股東戴樹昇虛假地表示,「柏朗」願意出價八百二十萬元收購有關計劃,並游說其他股東以該價錢出售計劃。
一九九七年九月,陳以一千三百二十萬元作為交易價擬備一份臨時買賣合約。有關合約由戴代「裕寶」簽署。
陳代「裕寶」就有關計劃收取兩期付款,分別為三百五十萬元及四百九十萬元。
陳其後將其中的四百三十萬元支付予「裕寶」,作為有關交易的部份付款。
案情透露:在餘下的四百一十萬元款項中,陳侵吞其中一百一十四萬元,將款項據為己有。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師黎嘉誼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兆華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