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嫌「報假案」偽稱遭警察誣陷誤導廉署今被起訴

2004年3月16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二)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向廉署作出虛假舉報,指控多名警務人員收受利益,誣陷她詐騙財物。

古天娜,五十二歲,被控一項明知誤導廉署人員,涉嫌違反《廉政公署條例》第13B(b) 條。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指古於二○○三年三月二十日,涉嫌向一名廉署人員作出一項明知誤導的虛假指控,聲稱隸屬某警署刑事調查組的人員向另外兩名女子收受利益,以誣陷她多項詐騙財物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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