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萊」前主席及另外四人串謀詐騙二億二千二百萬元信用狀貸款罪成候判
2004年3月24日
五名人士,包括建萊集團(「建萊」)的前主席,串謀以虛假商業交易,向銀行詐騙合共二千八百七十八萬美元(約二億二千二百萬港元)的信用狀貸款,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三)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
錢錦釗,又名秦錦釗,四十六歲,「建萊」前主席;曾小蘭,三十四歲,「建萊」前經理;周偉財,四十四歲,新華銀行有限公司(「新華銀行」) 前副總經理;侯沛宜,又名侯沛明,五十三歲,「新華銀行」前助理總經理;及馬健輝,四十五歲,「新華銀行」前高級分行經理,同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
法官彭鍵基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四月八日宣判,並將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曾接獲舉報,指秦涉嫌以貪污手法向銀行取得信用狀貸款,經調查後揭發有關串謀詐騙罪行。
控罪指被告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一日至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期間,一同及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新華銀行」、其股東及債權人,即不誠實地:
- 致使及准許建萊集團有限公司及建萊汽車有限公司向「新華銀行」申請多張信用狀,並聲稱有關貸款是用作向多間公司購買貨物;
- 致使及准許偽造用作洽談有關信用狀的文件;及
- 致使及准許銀行根據該等信用狀,將款項支付予有關受益公司。
案情透露:該等受益公司實由「建萊」控制,而案件涉及的二十五張信用狀,聲稱是用作購買電解銅或鋁錠,但其實並無涉及真實的商業交易。
案情又透露:「新華銀行」根據有關信用狀,發放合共二千八百七十八萬美元(約二億二千二百萬港元)的貸款予涉案的受益公司,而有關公司其後將所得的款項轉存往「建萊」的銀行戶口。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Paul Loughran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郭威文協助。
錢錦釗,又名秦錦釗,四十六歲,「建萊」前主席;曾小蘭,三十四歲,「建萊」前經理;周偉財,四十四歲,新華銀行有限公司(「新華銀行」) 前副總經理;侯沛宜,又名侯沛明,五十三歲,「新華銀行」前助理總經理;及馬健輝,四十五歲,「新華銀行」前高級分行經理,同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
法官彭鍵基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四月八日宣判,並將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曾接獲舉報,指秦涉嫌以貪污手法向銀行取得信用狀貸款,經調查後揭發有關串謀詐騙罪行。
控罪指被告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一日至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期間,一同及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新華銀行」、其股東及債權人,即不誠實地:
- 致使及准許建萊集團有限公司及建萊汽車有限公司向「新華銀行」申請多張信用狀,並聲稱有關貸款是用作向多間公司購買貨物;
- 致使及准許偽造用作洽談有關信用狀的文件;及
- 致使及准許銀行根據該等信用狀,將款項支付予有關受益公司。
案情透露:該等受益公司實由「建萊」控制,而案件涉及的二十五張信用狀,聲稱是用作購買電解銅或鋁錠,但其實並無涉及真實的商業交易。
案情又透露:「新華銀行」根據有關信用狀,發放合共二千八百七十八萬美元(約二億二千二百萬港元)的貸款予涉案的受益公司,而有關公司其後將所得的款項轉存往「建萊」的銀行戶口。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Paul Loughran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郭威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