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疑涉 盜取 法團 款 項

2004年4月14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三)落案起訴一名住宅樓宇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控告他涉嫌 盜取 法團款項合共約 萬九千 元。

譚耀威,四十 八 歲,跑馬地翠屏苑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被控一項盜竊罪名,將於周五 ( 四月十六日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曾接獲舉報,指稱譚涉嫌收受一名承判商的利益,作為協助該承判商取得業主立案法團的維修合約的報酬,經調查後揭發有關涉嫌盜竊罪行。

控罪指譚涉嫌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至 二 ○○ 二 年四月三十日期間,盜竊屬於翠屏苑業主立案法團約 八萬九千 元的款項。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周五提堂。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