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三十二人涉嫌貪污以獲取警方「掃黃」消息

2004年5月5日

廉政公署於周一(五月三日)晚展開搜捕行動,先後拘捕三十二名人士,包括兩名警長,懷疑他們涉嫌透過貪污手法,以預先獲得知會警方在旺角區採取行動掃蕩某些色情場所的消息。

廉署在代號「太陽鳥」的行動中,亦拘捕四間色情場所的四名懷疑經營者、五名負責管理該等色情場所的人士,及十一名其他有關人士。

廉署於行動中搜查三間色情場所,並拘捕十名女子,其中三人被發現持有越南護照,而另外七人則持有內地雙程證。她們懷疑從事非法賣淫活動,及違反入境事務處容許他們在香港逗留的條件。

廉署較早時接獲警方及多名市民提供的資料,指稱有警務人員涉嫌貪污,向旺角區多間色情場所的經營者提供協助,遂展開調查。

調查發現,被捕的兩名警長涉嫌向區內多間色情場所的經營者及「管房」每月收取賄款,以提供有關警方執法行動的消息。

警方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的協助。

廉署亦獲入境事務處提供協助,處理其中被捕女子涉嫌違反在港逗留條件的案件。

廉署調查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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