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測量師不當批出五百九十萬元維修合約罪成侯判
2004年5月14日
一名房屋署屋宇保養測量師,不當批出多份房屋署轄下屋邨及購物中心的維修工程合約,總值五百九十七萬元,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五)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王安蘭,四十五歲,被裁定七項違反普通法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法庭下令被告其餘一項相類控罪紀錄在案。
法官賴磐德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五月十七日)宣判。被告獲准以五萬元保釋。
案情透露:案發於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九年期間,當時王擔任工程主任,負責監管房屋署多項維修工程,包括招標及推薦承判商進行有關工程。
王於一九九四年認識鍾達仁。鍾經營港高集團有限公司 ( 「港高」 ) 、和隆工程有限公司 ( 「和隆」 ) 及香港建築材料有限公司 ( 「香港建材」 ) 。
廉署調查顯示,王的直系親屬及親人擁有「港高」的控股公司的權益,而王本人更是該控股公司的註冊秘書。
案情透露: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九年期間,王於批出多份維修合約時,不當地偏袒「港高」、「和隆」及「香港建材」,並未有申報其與鍾的關係所引起的利益衝突。
結果,房屋署將總值四百三十五萬五千五百八十一元的維修合約,批予該等由鍾控制的公司。
案情又透露:王安排方永勝建築有限公司 ( 「方永勝公司」 ) 代「香港建材」呈交一份報價單,競投另一份維修合約,而她明知「香港建材」未能完全符合資格獲批該合約。
在王的建議下,房屋署接受「方永勝公司」呈交的報價單,並向其授予價值一百六十一萬八千八百四十七元的合約。在王的要求下,「方永勝公司」其後將有關合約分判予「香港建材」。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Shaun Kelly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挺盼協助。
王安蘭,四十五歲,被裁定七項違反普通法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法庭下令被告其餘一項相類控罪紀錄在案。
法官賴磐德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五月十七日)宣判。被告獲准以五萬元保釋。
案情透露:案發於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九年期間,當時王擔任工程主任,負責監管房屋署多項維修工程,包括招標及推薦承判商進行有關工程。
王於一九九四年認識鍾達仁。鍾經營港高集團有限公司 ( 「港高」 ) 、和隆工程有限公司 ( 「和隆」 ) 及香港建築材料有限公司 ( 「香港建材」 ) 。
廉署調查顯示,王的直系親屬及親人擁有「港高」的控股公司的權益,而王本人更是該控股公司的註冊秘書。
案情透露: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九年期間,王於批出多份維修合約時,不當地偏袒「港高」、「和隆」及「香港建材」,並未有申報其與鍾的關係所引起的利益衝突。
結果,房屋署將總值四百三十五萬五千五百八十一元的維修合約,批予該等由鍾控制的公司。
案情又透露:王安排方永勝建築有限公司 ( 「方永勝公司」 ) 代「香港建材」呈交一份報價單,競投另一份維修合約,而她明知「香港建材」未能完全符合資格獲批該合約。
在王的建議下,房屋署接受「方永勝公司」呈交的報價單,並向其授予價值一百六十一萬八千八百四十七元的合約。在王的要求下,「方永勝公司」其後將有關合約分判予「香港建材」。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Shaun Kelly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挺盼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