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挖掘東涌河石塊案再有兩人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廉署起訴

2004年7月19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 一 )落案起訴兩名人士,控告他們在非法挖掘東涌河石塊的案件中,涉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較早時已有多名人士就有關案件被廉署起訴。

羅志剛,四十三歲,及羅美才,五十二歲,同為東涌鄉事委員會(「東涌鄉委會」)委員,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兩人將於周三(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指羅志剛及羅美才涉嫌於去年十二月九日至二十八日期間,與羅錦輝、黃日華、李桂武、莫廣明、樊志平、張國光及黃勝林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同意向警方及香港政府的其他人員虛假地表示:

- 「東涌鄉委會」約於去年七月曾舉行一次非正式會議,討論東涌河的水浸問題;及

- 於該次非正式會議上,黃日華獲「東涌鄉委會」授權從東涌河挖走石頭,從而減慢水流,解決水浸問題。

其他有關涉嫌串謀人士較早時已被廉署起訴,並已提堂。

羅志剛及羅美才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以待周三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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