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聲明
2004年8月11日
廉政公署在諮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後,決定就《星島日報》及有關記者申請撤銷搜查令的法院判決提出上訴。
有關報章及記者的代表律師,已獲知會廉署即將提出上訴,而律政司將代表廉署盡快向上訴法庭呈交上訴通知書。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較早前,批准廉署申請暫緩交還從《星島日報》及有關記者所檢取的材料,以待在七日內呈交上訴通知書。
廉署發言人表示:「基於法庭的判決對執法有著深遠的影響,廉署希望向上訴法庭尋求進一步裁決。」
有關報章及記者的代表律師,已獲知會廉署即將提出上訴,而律政司將代表廉署盡快向上訴法庭呈交上訴通知書。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較早前,批准廉署申請暫緩交還從《星島日報》及有關記者所檢取的材料,以待在七日內呈交上訴通知書。
廉署發言人表示:「基於法庭的判決對執法有著深遠的影響,廉署希望向上訴法庭尋求進一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