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煙草公司主席及另外三人涉嫌「洗黑錢」

2004年8月23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一)落案起訴四名人士,包括一名煙草公司主席,控告他們涉嫌清洗從懷疑走私香煙及貪污活動中賺取五千零三十萬元的收益。

被告為陸大鏞,五十七歲,南洋兄弟煙草有限公司主席;高潔,三十五歲,恆駿貿易發展有限公司(「恆駿」)董事;陳繼新,三十六歲,「恆駿」營業經理;及林建丁,三十八歲,「恆駿」前任董事。

被告暫同被控一項涉嫌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 25(1) 條罪名,將於明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於今年二月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拘捕各被告。

控罪指四名被告涉嫌於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二月期間,串謀處理多筆款項,而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等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某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

廉署調查顯示,有關款項合共五千零三十萬元,涉嫌是從懷疑貪污及走私香煙往內地所賺取的收益。

廉署繼續調查案件涉及的貪污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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