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通緝「中大」前副教授今由澳洲引渡回港接受起訴

2004年8月25日

一名中文大學(「中大」)前副教授,涉嫌詐騙一百五十萬元的租屋津貼,被廉政公署通緝。該名疑犯其後在澳洲被捕,而澳洲政府較早時簽發移交令,他於今日(星期三)晚上由澳洲被引渡回港。

陳榮耀,五十二歲,在廉署人員陪同下今午在墨爾本乘搭航機,並於今晚返抵香港。

陳於返港後將被廉署落案起訴五項罪名,即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3) 條。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被帶往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在有關涉嫌罪行發生期間,陳為「中大」會計學院的副教授。

其中四項控罪指陳涉嫌使用四份載有虛假或錯誤陳述的「自行租屋津貼」申請書,涉及海怡半島一個租用物業,意圖欺騙「中大」。

陳涉嫌在有關虛假陳述中聲稱,不論其本人、其配偶、或其本人或其配偶的任何親屬,對該租用物業均沒有財務權益。

餘下一項控罪指陳涉嫌使用載有虛假或錯誤陳述的表格,意圖欺騙「中大」。有關虛假陳述聲稱在該表格上所指名的人士,沒有一位是其配偶、或其本人或配偶的親屬。

廉署調查顯示,陳涉嫌利用有關虛假陳述,獲得「中大」發放共一百五十萬元的自行租屋津貼。

有關涉嫌控罪於一九九三年九月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期間發生。

陳於二○○○年七月離港往澳洲。自此,他並無回港。

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香港法院發出手令通緝陳。

澳洲聯邦警隊於本年五月三日,應香港政府要求在墨爾本將陳拘捕。

澳洲司法及海關部長於本年八月十三日簽發移交令,下令將陳送回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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