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及其男友行賄懲教署職員以獲獄中提供香煙今被判囚
2004年9月6日
一名曾在芝麻灣懲教所服刑的女子,於服刑期間向一名懲教署職員提供賄賂,為她購買及攜帶香煙入懲教所,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一)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刑。
Maria Nene Capunihan GALVEZ, 三十二歲,被判入獄八個月,而其男友 Reinhard WOEGERER, 四十三歲 , 亦因參與行賄勾當而被廉署檢控,今日被判入獄六個月。
GALVEZ 及 WOEGERER 今日向裁判官祁士偉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4(1)(a) 條。
GALVEZ 另被控以三項相類貪污罪名,有關控罪今日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廉署較早時接獲懲教署轉介的貪污舉報,遂展開調查。
案情透露:案發時, GALVEZ 為一名囚犯,正在芝麻灣懲教所服刑。
GALVEZ 接觸一名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並提議給予該名職員一筆賄款,作為供應香煙予她的報酬。
該名懲教署職員隨即向其上司作出匯報,而案件其後轉介廉署調查。
去年十一月十五日, WOEGERER 在銅鑼灣一間餐廳與該名懲教署職員會面。
在會面期間, WOEGERER 將一個載有五張五百元鈔票,即合共二千五百元現金的信封,交予該名懲教署職員,並要求該名職員替 GALVEZ 購買一些香煙及將香煙攜帶入懲教所給她。
WOEGERER 並著該名懲教署職員扣起其中部分金錢作為報酬。
WOEGERER 其後被在場的廉署人員拘捕。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萬德豪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綺芳協助。
Maria Nene Capunihan GALVEZ, 三十二歲,被判入獄八個月,而其男友 Reinhard WOEGERER, 四十三歲 , 亦因參與行賄勾當而被廉署檢控,今日被判入獄六個月。
GALVEZ 及 WOEGERER 今日向裁判官祁士偉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4(1)(a) 條。
GALVEZ 另被控以三項相類貪污罪名,有關控罪今日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廉署較早時接獲懲教署轉介的貪污舉報,遂展開調查。
案情透露:案發時, GALVEZ 為一名囚犯,正在芝麻灣懲教所服刑。
GALVEZ 接觸一名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並提議給予該名職員一筆賄款,作為供應香煙予她的報酬。
該名懲教署職員隨即向其上司作出匯報,而案件其後轉介廉署調查。
去年十一月十五日, WOEGERER 在銅鑼灣一間餐廳與該名懲教署職員會面。
在會面期間, WOEGERER 將一個載有五張五百元鈔票,即合共二千五百元現金的信封,交予該名懲教署職員,並要求該名職員替 GALVEZ 購買一些香煙及將香煙攜帶入懲教所給她。
WOEGERER 並著該名懲教署職員扣起其中部分金錢作為報酬。
WOEGERER 其後被在場的廉署人員拘捕。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萬德豪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綺芳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