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機電署」職員及分判商涉嫌貪污及不當批出冷氣維修合約

2004年10月15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五)落案起訴一名機電工程署(「機電署」)職員及一名分判商,控告他們在分判「機電署」的冷氣維修合約時涉嫌貪污,而該名「機電署」職員亦同時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勒索罪名。

曹滿堂,四十九歲,「機電署」署理助理空氣調節督察,及岑松柏,五十四歲,寶昇工程公司(「寶昇」)東主,將於下周一(十月十八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寶昇」是永通冷氣工程 ( 香港 ) 有限公司(「永通」)的分判商,而「永通」早前獲「機電署」批出一份九龍市政場地「無員工駐守的冷氣裝置保養合約」,合約為期兩年。

廉署於今年三月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拘捕兩名被告。

曹被控共六項罪名,即兩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兩項勒索。

其中兩項控罪指曹涉嫌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從另一名「機電署」分判商接受兩筆合共五萬元的貸款。

曹亦被指涉嫌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向岑的一名生意 合夥人 索取一筆十萬元的貸款。

有關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指曹涉嫌在岑協助及教唆下,蓄意和故意地向「寶昇」表現偏袒,及安排「寶昇」把從「永通」分判得來的合約內的保養工程,再分判予由曹控制的晉興工程公司 。

曹另被控兩項勒索罪名,指他涉嫌就有關「永通」的保養合約以恫嚇的方式作出不當的要求。

岑則被控以一項貪污罪名,指他透過「機電署」與香港政府進行事務往來時,涉嫌與其生意 合夥人 串謀,每月向曹提供二萬元的款項。

岑亦被指協助及教唆曹觸犯有關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

有關涉嫌控罪於去年九月至今年二月期間發生。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以待下周一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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