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聲明 - 廉署決定不再就搜查令裁決進一步上訴

2004年10月30日

有關上訴法庭於今年十月十一日就廉政公署申請簽發搜查令所頒佈的判決,在考慮過法律意見後,廉署決定不會進一步上訴。

廉署發言人稱:「在仔細考慮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後,廉署同意並無足夠的法律理據向終審法院作出上訴。」

「其中一個重要的考慮,是上訴庭已澄清有關就搜查及檢取新聞材料的法律要求。」

「上訴庭就案件頒佈了詳盡的判詞,判詞是三位資深的上訴庭大法官一致的決定,極具說服力,對於日後執法機構如何根據有關法例處理新聞材料,提供了有用的指引。」

「雖然技術上,原訟法庭夏正民法官撤銷搜查令的命令仍然有效,但上訴庭的判詞實質上已推翻了其裁決。」

「此外,由於涉及的報社已容許廉署檢閱搜得的資料,因此是否需要作進一步上訴,以正式推翻夏正民法官的命令,對案件已沒有實質影響。」

發言人又補充,雖然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廉署會參照上訴庭對有關法例的意見,進一步加強內部的執法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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