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職員不當批出逾二百萬元購貨訂單及欺詐判囚兩年
2004年11月2日
一名海事處一級物料供應員,在批出總值逾二百萬元的購貨訂單時,涉及行為失當及欺詐,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 二 )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
陳中正,五十三歲,較早時被裁定六項罪名成立,即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四項欺詐。
法官施允義宣判時譴責被告濫用其職位,並且毫無悔意。
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在執行其公職期間行為失當,即在向印堡圖章設計公司(「印堡」)及業成貿易公司(「業成」)發出購貨訂單事宜上,蓄意及故意地作出構成罪行的行為。「印堡」及「業成」分別由被告的妻子及友人擁有。
該等訂單涉及購買不同物品,包括辦公室設備、電器、清潔用品及船隻維修機械配件。
案情透露:被告在向「印堡」及「業成」發出購貨訂單時,未有申報其與該兩間公司的東主的關係而引起的利益衝突,及並無依照政府的物料供應及採購規則。
為顯示「印堡」及「業成」就競投有關購貨訂單提出的標價最低,被告向海事處呈交由多間公司發出的虛假標價,其中一些公司其實並不存在。
結果,「印堡」於一九九九年獲海事處批出十九份總值逾四萬八千三百元的購貨訂單;而「業成」在一九九九年至二○○三年期間,則獲海事處批出二百三十二份購貨訂單,總值逾二百一十萬元。
此外,四項欺詐罪名指被告以欺詐手法,誘使海事處將購貨訂單判予四名供應商,即向海事處訛稱已向其他供應商取得競投有關訂單的報價,而他們的報價較上述四名供應商所提供的報價為高。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Frederic Whitehouse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顯明協助。
陳中正,五十三歲,較早時被裁定六項罪名成立,即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四項欺詐。
法官施允義宣判時譴責被告濫用其職位,並且毫無悔意。
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在執行其公職期間行為失當,即在向印堡圖章設計公司(「印堡」)及業成貿易公司(「業成」)發出購貨訂單事宜上,蓄意及故意地作出構成罪行的行為。「印堡」及「業成」分別由被告的妻子及友人擁有。
該等訂單涉及購買不同物品,包括辦公室設備、電器、清潔用品及船隻維修機械配件。
案情透露:被告在向「印堡」及「業成」發出購貨訂單時,未有申報其與該兩間公司的東主的關係而引起的利益衝突,及並無依照政府的物料供應及採購規則。
為顯示「印堡」及「業成」就競投有關購貨訂單提出的標價最低,被告向海事處呈交由多間公司發出的虛假標價,其中一些公司其實並不存在。
結果,「印堡」於一九九九年獲海事處批出十九份總值逾四萬八千三百元的購貨訂單;而「業成」在一九九九年至二○○三年期間,則獲海事處批出二百三十二份購貨訂單,總值逾二百一十萬元。
此外,四項欺詐罪名指被告以欺詐手法,誘使海事處將購貨訂單判予四名供應商,即向海事處訛稱已向其他供應商取得競投有關訂單的報價,而他們的報價較上述四名供應商所提供的報價為高。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Frederic Whitehouse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顯明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