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海關職員涉嫌收賄檢索限閱資料及提供人員調動消息

2004年11月16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二)落案起訴一名香港海關助理貿易管制主任,控告他涉嫌收受一名成衣廠商提供合共八萬二千元的賄款,以檢索有關六間曾被海關調查的公司的限閱資料,及提供海關轄下紡織品突擊檢查課人員調動的消息。

連承恩,三十四歲,被控兩項串謀促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4(2)(a)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

被告將於周四(十一月十八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北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以待其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廉署於今年九月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拘捕被告。香港海關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力協助。

其中一項控罪指連涉嫌與一名成衣廠商串謀接受一萬二千元,作為連利用其職位提交十一份「索取紀錄/資料」表格,以檢索在紡織品出口管制系統內,有關六間公司的紡織品管制登記中的限閱資料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連涉嫌與該名成衣廠商串謀每月接受款項,合共約七萬元,作為連向他提供香港海關紡織品轉運調查科轄下紡織品突擊檢查課的輪值表資料的報酬。

上述涉嫌控罪於去年十月至今年九月期間發生。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周四提堂。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