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六人涉嫌誇大網站電子交易次數詐騙政府
2004年11月16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六名人士,控告他們涉嫌以欺詐手段,誇大市民使用網站與政府部門進行電子交易的次數,協助網站經營商能符合政府合約的要求,以收取服務費用。
被告為馬宗傑,三十八歲, ESD Services Limited (ESDSL) 營運總監;林美欣,三十六歲, ESDSL 前市務部總經理;尹玉燕,三十一歲, ESDSL 助理經理;李駿文,二十六歲, Event Elite Production and Promotion Limited (EEPPL) 董事;李樹麟,二十五歲, EEPPL 公關經理;及黃穎雅,二十四歲, EEPPL 會計主任。
被告被控共六項罪名,即一項串謀詐騙、兩項偽造、兩項使用虛假文書,及一項管有用作製造虛假文書的設備。他們將於周四(十一月十八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ESDSL 獲工商及科技局轄下的前資訊科技及廣播科(現稱通訊及科技科)授予合約,設立和經營一個互聯網站,讓公眾人士與政府部門進行各種電子交易。 ESDSL 將網站的推廣服務判給 EEPPL 。
有關合約規定使用網站付款的電子交易,必須達至指定的次數, ESDSL 方可向前資訊科技及廣播科收取訂閱月費,和就每宗交易收取費用。
六名被告同被控一項罪名,指他們涉嫌串謀詐騙通訊及科技科,即虛假地表示,有超過八十二人曾透過互聯網預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體育設施共八萬一千三百四十一次,及付款以使用有關設施。
尹及李樹麟同被控兩項偽造罪名,指他們涉嫌就推廣有關互聯網服務,偽製兩間公司的報價單。
廉署調查顯示,兩人涉嫌偽造報價單,目的是符合 ESDSL 有關報價單方面的要求。
尹另被控兩項罪名,指她涉嫌使用上述虛假報價單。
李駿文另被控一項罪名,指他涉嫌管有載有虛假報價單的手提硬碟,而明知有關硬碟是用作製造虛假文書。
有關涉嫌罪行於去年一月至九月期間發生。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周四提堂。
被告為馬宗傑,三十八歲, ESD Services Limited (ESDSL) 營運總監;林美欣,三十六歲, ESDSL 前市務部總經理;尹玉燕,三十一歲, ESDSL 助理經理;李駿文,二十六歲, Event Elite Production and Promotion Limited (EEPPL) 董事;李樹麟,二十五歲, EEPPL 公關經理;及黃穎雅,二十四歲, EEPPL 會計主任。
被告被控共六項罪名,即一項串謀詐騙、兩項偽造、兩項使用虛假文書,及一項管有用作製造虛假文書的設備。他們將於周四(十一月十八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ESDSL 獲工商及科技局轄下的前資訊科技及廣播科(現稱通訊及科技科)授予合約,設立和經營一個互聯網站,讓公眾人士與政府部門進行各種電子交易。 ESDSL 將網站的推廣服務判給 EEPPL 。
有關合約規定使用網站付款的電子交易,必須達至指定的次數, ESDSL 方可向前資訊科技及廣播科收取訂閱月費,和就每宗交易收取費用。
六名被告同被控一項罪名,指他們涉嫌串謀詐騙通訊及科技科,即虛假地表示,有超過八十二人曾透過互聯網預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體育設施共八萬一千三百四十一次,及付款以使用有關設施。
尹及李樹麟同被控兩項偽造罪名,指他們涉嫌就推廣有關互聯網服務,偽製兩間公司的報價單。
廉署調查顯示,兩人涉嫌偽造報價單,目的是符合 ESDSL 有關報價單方面的要求。
尹另被控兩項罪名,指她涉嫌使用上述虛假報價單。
李駿文另被控一項罪名,指他涉嫌管有載有虛假報價單的手提硬碟,而明知有關硬碟是用作製造虛假文書。
有關涉嫌罪行於去年一月至九月期間發生。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周四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