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利用虛假文件申領七十萬元身故賠償判囚七個月

2004年11月29日

一名商人使用虛假文件,訛稱其在內地的「 妹妹 」被雷電擊斃,與其他人士串謀申領七十萬元身故保險賠償,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一)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判官葉佐文判入獄七個月。

黃耀棠,五十三歲,較早時承認兩項罪名,即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在銀行的紀錄內促致記項。

廉署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稱被告向一名保險經紀提供利益,作為協助他申領身故賠償的報酬。調查其後揭發有關串謀詐騙及欺騙罪行。

案情透露:二○○二年七月十五日,被告為廣東省清新縣居民黃愛連,向美國萬通保險亞洲有限公司(「美國萬通」)購買一份人壽/醫療保險單,保額為七十萬元。

被告在有關申請書訛稱他是黃愛連的兄長,亦是保單的唯一受益人,並虛假地表示黃愛連於二○○二年八月十九日在中國高州市被雷電擊斃。

為申領有關賠償,被告向「美國萬通」呈交多份由同案另外兩名被告鄧林標及鄭漢宗提供的虛假文件。

該等虛假文件包括由高州市一間醫院發出的死亡證明書;由清新縣公安局發出的兩份證明書,分別確認黃愛連的戶口登記已遭註銷,及被告與黃愛連之間屬兄妹關係;及由殯儀館發出的證明書,聲稱黃愛連已遭火化。

廉署調查顯示,黃愛連不但與被告並無親屬關係,而且更從不認識被告,亦對有關的保險單毫不知情。

案情又透露:高州市天文台證實於二○○二年八月十九日並無任何閃電或雷暴記錄。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曾於廉署調查本案期間提供協助。

鄧林標,五十一歲,商人,及鄭漢宗,四十七歲,前保險經紀,亦同被控一項相類串謀詐騙罪名。兩人較早時經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各被判入獄十五個月。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楊美琪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卓智欣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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