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主席及執行董事涉嫌盜取四千八百萬元公司資金今提堂

2004年12月2日

一間上市公司的主席及一名執行董事,涉嫌盜取公司資金逾四千八百萬元,被廉政公署起訴,今日(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黃宏生,四十八歲,創維數碼控股有限公司(「創維」)主席,及黃培昇,三十七歲,「創維」執行董事,同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名。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簡達仁將案件押後至明年三月二日再提堂。

控罪指兩名被告涉嫌於二○○○年十一月至去年四月期間,與另一名人士串謀盜竊共九張從「創維」的銀行戶口簽發的支票,涉款總額為四千八百三十七萬八千一百六十九點九九元。

被告各獲准以現金一百萬元保釋外出。他們亦受命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准離開香港,以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楊美琪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劉潔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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