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警務人員及一名前海關關員涉色情及非法活動裁定罪成
2004年12月7日
四名警務人員及一名前海關關員,較早前在一宗貪污調查中被廉政公署拘捕,今日(星期二)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涉及色情及非法活動罪名成立。
曹銘深,三十四歲,高級督察;林康國,四十三歲,及簡國祥,四十歲,兩人皆為警長;詹輝強,三十六歲,警員;及梁志賢,四十四歲,前海關關員,今日被裁定合共四項罪名成立。
控罪包括兩項串謀依靠女子賣淫的收入為生,一項煽惑他人串謀行劫及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林較早前已承認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名。
暫委法官林偉權將案件押後至本星期六(十二月十一日)宣布判刑。四名被告林、簡、詹及梁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最初接獲有關警務人員的貪污舉報,指控涉及油尖區的娛樂及色情場所,調查後始揭發有關的色情及非法活動罪行。
案情透露,去年二月簡國祥及一名線人在尖沙嘴開設「一樓一鳳」「架步」,每人集資十二萬五千元。另外兩名被告曹銘深及詹輝強則於稍後「入股」,各支付二萬五千元。
去年五月或六月期間,簡在珠海介紹另一被告林康國認識有關線人。林把一名女子介紹給該線人,並同意該名女子在「架步」每次提供性服務後,林可獲「拆帳」五十元佣金。
林其後介紹被告梁志賢認識該線人,並同意在內地物色女子來港,在有關「架步」充當妓女,而梁則從林收取佣金。
案情又透露,林在去年八月曾煽惑另一名線人,串謀行劫一間銀行。
案中五名被告於去年九月被廉署拘捕,其後獲廉署保釋以候進一步調查。期間,曹及簡曾參與一項計劃,阻止可能成為證人的人士向廉署提供資料或供詞。
另外,廉署人員在搜查林的寓所時,搜出他藏有一支屬違禁武器的重力操作鋼棒。
曹銘深由於未有出庭聽取判決,法官已發出手令緝捕他。警方會全力協 助 廉署尋找曹。
任何人士如獲悉曹的下落,或知道任何資料可以協助緝拿他,可盡快與廉署聯絡。廉署二十四小時熱線: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所有資料絕對保密。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蘇啟明代表出庭 ,並由廉署人員林志華協助。
曹銘深,三十四歲,高級督察;林康國,四十三歲,及簡國祥,四十歲,兩人皆為警長;詹輝強,三十六歲,警員;及梁志賢,四十四歲,前海關關員,今日被裁定合共四項罪名成立。
控罪包括兩項串謀依靠女子賣淫的收入為生,一項煽惑他人串謀行劫及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林較早前已承認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名。
暫委法官林偉權將案件押後至本星期六(十二月十一日)宣布判刑。四名被告林、簡、詹及梁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最初接獲有關警務人員的貪污舉報,指控涉及油尖區的娛樂及色情場所,調查後始揭發有關的色情及非法活動罪行。
案情透露,去年二月簡國祥及一名線人在尖沙嘴開設「一樓一鳳」「架步」,每人集資十二萬五千元。另外兩名被告曹銘深及詹輝強則於稍後「入股」,各支付二萬五千元。
去年五月或六月期間,簡在珠海介紹另一被告林康國認識有關線人。林把一名女子介紹給該線人,並同意該名女子在「架步」每次提供性服務後,林可獲「拆帳」五十元佣金。
林其後介紹被告梁志賢認識該線人,並同意在內地物色女子來港,在有關「架步」充當妓女,而梁則從林收取佣金。
案情又透露,林在去年八月曾煽惑另一名線人,串謀行劫一間銀行。
案中五名被告於去年九月被廉署拘捕,其後獲廉署保釋以候進一步調查。期間,曹及簡曾參與一項計劃,阻止可能成為證人的人士向廉署提供資料或供詞。
另外,廉署人員在搜查林的寓所時,搜出他藏有一支屬違禁武器的重力操作鋼棒。
曹銘深由於未有出庭聽取判決,法官已發出手令緝捕他。警方會全力協 助 廉署尋找曹。
任何人士如獲悉曹的下落,或知道任何資料可以協助緝拿他,可盡快與廉署聯絡。廉署二十四小時熱線: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所有資料絕對保密。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蘇啟明代表出庭 ,並由廉署人員林志華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