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串謀謀殺八十億元私煙案廉署證人罪成候判
2004年12月8日
一名無業男子,參與謀殺一名預備在懷疑涉及貪污的八十億元走私香煙案件中替廉政公署作供的證人,較早時被廉署拘控,今日(星期三)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
鄭會耀,四十二歲,被陪審團一致裁定一項串謀謀殺罪名成立。他亦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另一項罪名成立,指他串謀處理從可公訴罪行獲得的財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 25 條。
法官倫明高將案件押後至明日(星期四)上午十時三十分,以待辯方求情及判刑。
案情透露:被告於一九九四年八月至一九九五年四月期間,與其他人士串謀、同謀及議同在新加坡謀殺徐道仁。
當時,徐為一名廉署證人。他將在一宗八十億元走私香煙案件的審訊中作供指證有關被告。
案情亦透露:被告與其他人士串謀處理多筆合共二十萬元的現金,而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有關款項是謀殺徐的報酬。
被告於去年八月由內地經落馬州管制站被送回港。廣東省公安廳國際刑警廣東聯絡處及香港警務處聯絡事務科曾給予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魏富達及許紹鼎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國湛協助。
鄭會耀,四十二歲,被陪審團一致裁定一項串謀謀殺罪名成立。他亦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另一項罪名成立,指他串謀處理從可公訴罪行獲得的財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 25 條。
法官倫明高將案件押後至明日(星期四)上午十時三十分,以待辯方求情及判刑。
案情透露:被告於一九九四年八月至一九九五年四月期間,與其他人士串謀、同謀及議同在新加坡謀殺徐道仁。
當時,徐為一名廉署證人。他將在一宗八十億元走私香煙案件的審訊中作供指證有關被告。
案情亦透露:被告與其他人士串謀處理多筆合共二十萬元的現金,而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有關款項是謀殺徐的報酬。
被告於去年八月由內地經落馬州管制站被送回港。廣東省公安廳國際刑警廣東聯絡處及香港警務處聯絡事務科曾給予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魏富達及許紹鼎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國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