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串謀「買兇」謀殺廉署證人被判終身監禁
2004年12月9日
一名無業男子,參與「買兇」謀殺一名預備在懷疑涉及貪污的八十億元走私香煙案件中替廉政公署作供的證人,較早時被廉署拘控,今日(星期四)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判終身監禁。
鄭會耀,四十二歲,昨日被陪審團一致裁定一項串謀謀殺罪名成立。他亦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另一項罪名成立,指他串謀處理從可公訴罪行獲得的財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 25 條。
鄭因串謀謀殺罪名被判終身監禁,而就有關《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罪名則被判監五年。法官倫明高下令鄭於其終身監禁的刑期中,須服刑至少二十二年。
法官宣判時表示,被告「買兇」謀殺廉署證人是用以復仇,計劃經過周詳策劃,而且專業地進行,動機是阻止死者到港出庭就十分嚴重的罪行作供。
法官稱被告的行為嚴重損害本港的司法公義,而由於有 關 謀殺涉及金錢報酬,更加重被告所犯罪行的嚴重性。
法官續稱,廉署人員憑著持久和鍥而不捨的努力,在內地及新加坡有關機構的協助下,終於將被告繩之於法。
廉署發言人感謝廣東省公安廳國際刑警廣東聯絡處及香港警務處聯絡事務科曾給予協助,致使被告於去年八月由內地被送回港。
案情透露:被告於一九九四年八月至一九九五年四月期間,與其他人士串謀、同謀及議同在新加坡謀殺徐道仁。
當時,徐為一名廉署證人。他將在一宗八十億元走私香煙案件的審訊中作供指證有關被告。
案情亦透露:被告與其他人士串謀處理多筆合共二十萬元的現金,而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有關款項是謀殺徐的報酬。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魏富達及許紹鼎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國湛協助。
鄭會耀,四十二歲,昨日被陪審團一致裁定一項串謀謀殺罪名成立。他亦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另一項罪名成立,指他串謀處理從可公訴罪行獲得的財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 25 條。
鄭因串謀謀殺罪名被判終身監禁,而就有關《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罪名則被判監五年。法官倫明高下令鄭於其終身監禁的刑期中,須服刑至少二十二年。
法官宣判時表示,被告「買兇」謀殺廉署證人是用以復仇,計劃經過周詳策劃,而且專業地進行,動機是阻止死者到港出庭就十分嚴重的罪行作供。
法官稱被告的行為嚴重損害本港的司法公義,而由於有 關 謀殺涉及金錢報酬,更加重被告所犯罪行的嚴重性。
法官續稱,廉署人員憑著持久和鍥而不捨的努力,在內地及新加坡有關機構的協助下,終於將被告繩之於法。
廉署發言人感謝廣東省公安廳國際刑警廣東聯絡處及香港警務處聯絡事務科曾給予協助,致使被告於去年八月由內地被送回港。
案情透露:被告於一九九四年八月至一九九五年四月期間,與其他人士串謀、同謀及議同在新加坡謀殺徐道仁。
當時,徐為一名廉署證人。他將在一宗八十億元走私香煙案件的審訊中作供指證有關被告。
案情亦透露:被告與其他人士串謀處理多筆合共二十萬元的現金,而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有關款項是謀殺徐的報酬。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魏富達及許紹鼎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國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