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索取收受數千萬元賄款助承建商取建築工程罪成候判

2005年1月12日

一名上市公司首席經理及另一間公司的一名董事,索取及收受數千萬元賄款,協助承建商獲取該上市公司的建築工程,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三)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裁定罪名成立。

黃國宏,四十八歲,九龍倉集團有限公司(「九龍倉」)首席經理;及左偉翔,四十一歲, W.K. Limited 董事,被陪審團裁定共九項貪污罪名成立。

法官湯寶臣將案件押後至周五(一月十四日)宣判,並將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黃及左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指他們串謀向協興建築有限公司(「協興」)及金門建築有限公司索取共二千四百萬元,作為黃就「九龍倉」一項建築工程向它們提供其他承建商標書的資料的報酬。

黃另被裁定一項罪名成立,指他串謀向俊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俊和」)就該項工程索取一千萬元。

黃及左亦被裁定三項罪名成立,指他們串謀向「協興」收受多筆款項,作為黃向「協興」提供「九龍倉」另外三項工程的機密投標資料的報酬。

黃亦被裁定三項罪名成立,指他串謀向「俊和」及炳記傢俬公司收受多筆款項,以協助有關公司取得「九龍倉」多份建築及裝修工程。

案情透露:黃於案發時為「九龍倉」首席經理,負責處理承建商就競投「九龍倉」建築工程所呈交的標書。

一九九八年一月至二○○二年十二月期間,黃及左以貪污手法,協助多名承建商取得「九龍倉」多份建築及裝修合約。

案情又透露:左曾受僱於其中一名承建商,其後成立 W.K. Limited.

涉案的合約涉及多項建築及裝修工程,包括碧堤半島第一、二期、韻濤居、九龍機鐵站第二期發展及園林平台 LP2 、 Hillcrest and Hillview Villas 及馬哥孛羅香港酒店。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Peter Callaghan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梁啟榮協助。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