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認以假備用信用證行騙

2005年1月28日

廉政公署較早時拘捕七名人士,並控告他們涉嫌以偽造備用信用證向內地商人詐騙金錢。其中一名被告今日

(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陳文俊,三十歲,工人,承認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名。

裁判官簡達仁將案件押後至本年二月十七日宣判。被告暫時還押廉署看管。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稱一名律師及一名律師行文員涉嫌與犯罪集團串謀,以虛假備用信用證向多名內地商人詐騙金錢。調查後揭發有關涉嫌行使虛假文件副本罪名。

案情透露:被告為犯罪集團成員,有關集團專門以假備用信用證行騙。

另一名犯罪集團成員於本月十四日向被告表示,一間內地公司有意取得價值三百萬美元的備用信用證。

該集團成員要求被告安排一間公司發放虛假信用證,以及一間律師行以保存共一百一十七萬元港元的抵押金,即相等於有關信用證面值的百分之五。

該犯罪集團其後同意利用一間香港投資公司及一間律師行,以進行有關勾當。

案情透露:該間香港投資公司的東主及有關內地公司其後在涉案律師行簽署一項協議,致使該投資公司安排發出一張價值三百萬美元的備用信用證。

各人同意被告及另一名集團成員可各獲約九萬二千五百港元報酬,而涉案律師及其律師行文員,則可瓜分約二十九萬港元。

案情透露:被告於本月二十日,把一張聲稱由美國紐約摩根大通銀行發出的虛假備用信用證,交予有關律師行。

涉案的投資公司東主其後在律師行內,收受一張作為有關備用信用證抵押金的一百一十七萬港元現金支票,並到銀行兌現支票,而被告及其他集團成員則在銀行外等候。

當廉署人員拘捕有關集團成員時,在其中兩人身上搜出合共一百一十七萬港元的抵押金。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李運騰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梁永琴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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