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先科」前主席及另外三人涉嫌貪污
2005年3月22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二)落案起訴四名人士,包括上市公司先科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先科」)前主席,控告他們涉嫌貪污,以配售「先科」股份,及撰寫「先科」和另一間上市公司的研究報告。
被告為黃創光,三十七歲,「先科」前主席;梁志華,四十八歲,美國運通銀行前高級總監;翁家添,四十八歲,匯盈證券有限公司的部門董事總經理;及高健行,三十七歲,商人。
被告被控共九項貪污罪名,將於周四(三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於去年七月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拘捕被告。
其中一項控罪指黃涉嫌向翁提供約十七萬元,作為翁在有關「先科」的股票事務或業務上,對黃予以或曾經予以優待的報酬。
黃另被控一項罪名,指他涉嫌以相同理由向梁提供四十萬元。
翁及梁各被控一項罪名,指兩人以相同理由,分別從黃收受約十七萬元及四十萬元。
高被控共五項罪名,其中三項指他涉嫌向一名證券公司研究經理提供共六萬元,作為撰寫關於「先科」及另一間上市公司宜進利(集團)有限公司的研究報告的報酬。
餘下兩項控罪指高涉嫌以相同理由,向一名金融服務公司聯席董事提供兩萬元及一部手提電話。
上述涉嫌控罪於二○○三年四月至去年七月期間發生。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周四提堂。
被告為黃創光,三十七歲,「先科」前主席;梁志華,四十八歲,美國運通銀行前高級總監;翁家添,四十八歲,匯盈證券有限公司的部門董事總經理;及高健行,三十七歲,商人。
被告被控共九項貪污罪名,將於周四(三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於去年七月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拘捕被告。
其中一項控罪指黃涉嫌向翁提供約十七萬元,作為翁在有關「先科」的股票事務或業務上,對黃予以或曾經予以優待的報酬。
黃另被控一項罪名,指他涉嫌以相同理由向梁提供四十萬元。
翁及梁各被控一項罪名,指兩人以相同理由,分別從黃收受約十七萬元及四十萬元。
高被控共五項罪名,其中三項指他涉嫌向一名證券公司研究經理提供共六萬元,作為撰寫關於「先科」及另一間上市公司宜進利(集團)有限公司的研究報告的報酬。
餘下兩項控罪指高涉嫌以相同理由,向一名金融服務公司聯席董事提供兩萬元及一部手提電話。
上述涉嫌控罪於二○○三年四月至去年七月期間發生。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周四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