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貿發局」三名前營業代表涉嫌詐騙廣告佣金

2005年4月8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三名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前營業代表,控告他們涉嫌就「貿發局」多本刊物的廣告合約,向「貿發局」詐騙佣金。

吳錦輝,三十二歲,李錦榮,二十六歲,及梁志安,二十四歲,同為「貿發局」刊物出版部前營業代表,被控共四項罪名,即兩項串謀欺詐及兩項欺詐。被告將於下周一(四月十一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欺詐罪行。

其中一項控罪指吳及梁串謀欺詐「貿發局」,訛稱「貿發局」與一間公司簽訂的廣告訂製合約是由吳獲得,藉以欺騙「貿發局」支付佣金予他。

李及梁同被控一項相類串謀欺詐罪名,涉及另外兩份廣告訂製合約。

李另被控兩項欺詐罪名,指他涉嫌向「貿發局」訛稱另外三份廣告訂製合約是由他獲得,誘使「貿發局」批准及支付有關佣金予他。

上述涉嫌控罪涉及的佣金,是以該等合約價值的百分之十三比率計算。

廉署的調查顯示,被告涉嫌透過有關的欺詐勾當,誤導「貿發局」向他們支付佣金合共逾九千七百元。

上述涉嫌控罪於二○○三年四月至十二月期間發生。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周一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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