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商人涉嫌行賄海關職員以檢索限閱資料及提供人員調動消息
2005年6月3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商人,控告他涉嫌行賄一名海關人員,以檢索有關被調查的紡織公司的限閱資料,及提供海關人員值勤表。案件今日(星期五)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鄧國偉,四十一歲,被控兩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4(2)(a) 條。
裁判官練錦鴻准被告暫時無須答辯,並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於六月二十四日答辯。
被告獲准以現金二萬元保釋,並受命不准離港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鄧被控兩項控罪。其中一項指他與當時任職海關助理管制主任的連承恩串謀,使連接受總額約一萬二千元的款項,作為連利用其公職身份,協助檢索多間被工業貿易署調查的紡織公司的限閱資料的報酬。
餘下一項控罪指鄧與連串謀,使連定期接受總額約七萬元的款項,作為連提供海關紡織突擊檢查課的輪值表資料的報酬。
有關涉嫌控罪於二○○三年十月至二○○四年九月期間發生。
連承恩因與案件有關,已被廉署起訴,他較早時已承認控罪及被判刑。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黃錦儀代表出庭。
鄧國偉,四十一歲,被控兩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4(2)(a) 條。
裁判官練錦鴻准被告暫時無須答辯,並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於六月二十四日答辯。
被告獲准以現金二萬元保釋,並受命不准離港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鄧被控兩項控罪。其中一項指他與當時任職海關助理管制主任的連承恩串謀,使連接受總額約一萬二千元的款項,作為連利用其公職身份,協助檢索多間被工業貿易署調查的紡織公司的限閱資料的報酬。
餘下一項控罪指鄧與連串謀,使連定期接受總額約七萬元的款項,作為連提供海關紡織突擊檢查課的輪值表資料的報酬。
有關涉嫌控罪於二○○三年十月至二○○四年九月期間發生。
連承恩因與案件有關,已被廉署起訴,他較早時已承認控罪及被判刑。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黃錦儀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