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警員涉嫌收受疑犯萬元及威迫他人代收賄款

2005年6月22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偵緝高級警員,控告他涉嫌收受一名懷疑觸犯詐騙罪行的男子提供一萬元,聲稱不就其案件提出起訴,並涉嫌以恫嚇方法威迫另一名人士代他收取有關賄款。

姚樹培,四十三歲,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身為公職人員收受利益,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 4(2)(a) 條,及一項勒索。被告將於明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於今年四月十二日接獲一宗投訴姚的貪污舉報,遂展開調查,並於同日採取迅速行動將他拘捕。

有關貪污控罪指姚於今年四月十二日涉嫌從一名男子收取一萬元,作為不對該男子就一項違反《盜竊條例》的罪行而對他採取適當行動的報酬。

姚亦被指於今年四月十二日涉嫌以恫嚇的方式對一名受害人作出不當的要求,要求該受害人代他前往何文田忠孝街拿取有關賄款。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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