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財務總監詐騙上市公司顧問費一千三百萬元罪成候判

2005年8月19日

一名上市公司前財務總監,訛稱多間公司曾就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建築工程提供顧問服務,向該上市公司詐騙逾一千三百萬元的顧問費用,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五)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

區家志,四十二歲,順昌集團有限公司(「順昌」)前財務總監,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陪審團裁定區另一項指控區企圖盜竊罪名不成立。

特委法官黃福鑫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二(八月二十三日)宣判,並將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有關詐騙勾當。

案情透露:案發時,郭順安為「順昌」行政總裁。

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年六月期間,區與郭達成協議,串謀利用 Prelude Assets Limited ( Prelude ),就「房委會」在黃大仙、葵涌、青衣、天水圍、沙田及寶琳的多項工程,發出多份虛假發票及付款通知書,訛稱曾就有關工程提供顧問服務。 Prelude 為一間由郭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公司。

區負責安排所有虛假單據,並由其本人或郭代「順昌」簽核,再將有關虛假單據交予會計部支付款項。

兩人其後簽署公司支票,向 Prelude 支付有關款項,為數達一千三百萬元。

案情並透露,被告又建議利用 Prelude 「出數」向「順昌」支取五十八萬元,用作行賄一名房屋署人員。該名人員當時曾就「順昌」為「房委會」轄下工程供應的發電機提交有關技術的文件提出疑問。

郭順安,四十五歲,及崔符曾,六十五歲, Prelude 前董事,較早時分別承認他們在本案及另一相類勾當的有關控罪,兩人亦將於下星期二被判刑。

控方今日由由大律師 Aziz Hoosen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杜安琪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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