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除牌上市公司主席就股票交易詐騙及發出誤導招股章程加 監一年

2005年9月26日

一名已除牌上市公司的主席,就該公司的股票交易串謀詐騙,並批准發出誤導的招股章程,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一)在區域法院被判加監十 二 個月。

許培新,四十 二 歲, 已除牌上市公司「 騰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騰達」)主席, 較早時承認兩項罪名,即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批准發出載有不真實陳述的招股章程 。

暫委法官 馬漢璋判被告就上述兩項罪名每項須入獄十二個月,但下令每項罪名的其中六個月刑期,與被告較早時因使用虛假的業務及會計記錄作審計用途而被判的四年刑期分期執行。

法官宣判時斥責被告利用詐騙勾當,以誤導投資者。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有關罪行。

案情透露:二○○二年七月,許向一名投資公司董事提供數目龐大的「騰達」股份,作為協助「穩定」「騰達」股價的報酬。

該名投資公司董事同意有關交易,並於二○○二年七月八日至十一日期間,透過本身及其他人士的證券戶口買入逾一千萬股「騰達」股份,就「騰達」股份造成虛假的交易活躍的表象。

二○○二年七月八日,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發現「騰達」股份有不尋常的成交量。

許在「聯交所」要求下發表公告,聲稱並不知道不尋常成交量的原因。

案情又透露:二○○二年六月十八日,許批准發出載有不真實陳述的招股章程。

有關招股章程詳列許於一九九三年藉設立 Trend Intelligence Technologies Limited (「 Trend Intelligence 」)而創辦「騰達」及其附屬公司,在內地從事電腦及與電腦有關的零件及部件的交易。

其實,「 Trend Intelligence 」並非由許設立,而許於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之前,既非「 Trend Intelligence 」的股東,亦非其董事。案情並透露,「 Trend Intelligence 」不可能於該日之前從事電腦及與電腦有關的零件及部件的交易,甚至不可能從事任何交易。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王寶榮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余淑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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