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兩人就「市建局」重建項目詐騙十三萬六千元現金補償被判刑
2005年9月28日
一對夫婦就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的重建項目,詐騙十三萬元六千元現金補償,被廉政公署拘控。兩人今日(星期三)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刑。
關分成,四十歲,被判即時入獄六個月,而其妻陳淑儀則被判入獄六個月,緩刑兩年。法庭並下令夫婦兩人須於兩個月內各向「市建局」賠償五萬元。
裁判官鮑理賢宣判時稱,向政府詐騙公帑是嚴重罪行。
被告於今日同被裁定一項欺詐罪名成立。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有關欺詐罪行。
案情透露:二○○二年七月,被告從友人獲悉「市建局」將會收購旺角新填地街一座樓宇以作重建。該名友人涉嫌是有關詐騙勾當的主腦人物。
在涉嫌主腦人物的要求下,夫婦兩人租用有關樓宇位於天台的一個房間,以獲取「市建局」的現金補償。
該名涉嫌主腦人物負責支付所需的按金及現金,並要求與關攤分有關現金補償。
「市建局」於二○○二年十月進行居民登記,被告當時訛稱居於上址。
「市建局」其後向他們發放合共十三萬六千元的現金補償。
關將其中的十一萬元交予懷疑主腦,並將餘款據為己有。
案情透露:若「市建局」發現兩人並非居住於有關的單位,則只會向他們發出三萬四千四百八十六元的現金補償。
另外,至今已有二十二人(包括本案被告及一名「市建局」前助理經理)分別於同案被控以貪污、欺詐及相關罪名。其中十一人已承認控罪或被裁定罪名成立,當中三人被判入獄四個月至三十二個月不等,另外八人被判緩刑。其餘十一人(包括懷疑主腦人物)的案件則正待審訊。
案件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李國威代表控方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朱美寶及關越明協助。
關分成,四十歲,被判即時入獄六個月,而其妻陳淑儀則被判入獄六個月,緩刑兩年。法庭並下令夫婦兩人須於兩個月內各向「市建局」賠償五萬元。
裁判官鮑理賢宣判時稱,向政府詐騙公帑是嚴重罪行。
被告於今日同被裁定一項欺詐罪名成立。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有關欺詐罪行。
案情透露:二○○二年七月,被告從友人獲悉「市建局」將會收購旺角新填地街一座樓宇以作重建。該名友人涉嫌是有關詐騙勾當的主腦人物。
在涉嫌主腦人物的要求下,夫婦兩人租用有關樓宇位於天台的一個房間,以獲取「市建局」的現金補償。
該名涉嫌主腦人物負責支付所需的按金及現金,並要求與關攤分有關現金補償。
「市建局」於二○○二年十月進行居民登記,被告當時訛稱居於上址。
「市建局」其後向他們發放合共十三萬六千元的現金補償。
關將其中的十一萬元交予懷疑主腦,並將餘款據為己有。
案情透露:若「市建局」發現兩人並非居住於有關的單位,則只會向他們發出三萬四千四百八十六元的現金補償。
另外,至今已有二十二人(包括本案被告及一名「市建局」前助理經理)分別於同案被控以貪污、欺詐及相關罪名。其中十一人已承認控罪或被裁定罪名成立,當中三人被判入獄四個月至三十二個月不等,另外八人被判緩刑。其餘十一人(包括懷疑主腦人物)的案件則正待審訊。
案件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李國威代表控方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朱美寶及關越明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