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民政事務局主任涉嫌挪用一百五十萬元青年交流計劃款項

2005年11月22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二)落案起訴一名負責民政事務局青年交流計劃的一級行政主任,控告他涉嫌挪用公帑一百五十萬元。

文詠鈞,四十二歲,被控共五項盜竊罪名。被告將於周四(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較早前接獲民政事務局轉介的投訴,懷疑其中一名職員涉嫌使用虛假文件詐騙該局,並懷疑案件涉及貪污。廉署經調查後揭發涉嫌盜竊罪行。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六月至十一月期間,偷竊存於其銀行戶口的五筆款項,涉款共一百五十萬元,而有關款項屬於香港政府的財產。

廉署調查發現,民政事務局向被告預支有關款項,以支付多個青年交流計劃所需的費用。被告涉嫌挪用有關款項作私人用途。

民政事務局在廉署調查本案期間提供全面的協助。

被告暫獲廉署准以保釋,等候周四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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