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連鎖超級市場前區域經理涉嫌貪污及妨礙司法公正

2005年12月1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四)落案起訴一名連鎖超級市場前區域經理,控告他涉嫌收受一名食品供應商的賄賂,並涉嫌阻礙廉署的調查,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被告其後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阮文蘇,五十一歲,曾受僱為牛奶公司有限公司轄下惠康超級市場(「惠康」)的區域經理,被控共九項罪名,即八項代理人收受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a) 條,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李唯治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日,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並將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於廉署上月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被捕。

八項貪污控罪指阮涉嫌向一名食品公司股東兼董事收受共約四萬二千元,作為阮協助該名股東獲准許在多間「惠康」店舖內售賣或繼續售賣燒臘及鮮花的報酬。

餘下一項控罪指阮涉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要求該名食品公司股東製備一份文件(「借據」),偽稱有關股東曾向其借取金錢,並要求該名股東在審訊中使用有關「借據」及就「借據」作出虛假證供。

有關涉嫌貪污及妨礙司法公正罪行於今年三月至十一月期間發生。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 Peter Daryanani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吳兆基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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