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現任及前任九龍城區議員涉嫌詐騙約二十五萬元租金津貼

2006年1月10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二)落案起訴兩名現任及一名前任九龍城區議會議員,控告他們涉嫌誇大租用辦事處月租金額,詐騙政府津貼共約二十五萬元。

三名被告為馮競文,五十八歲,劉定邦,五十六歲,現任九龍城區議會議員,及陸偉綱,五十一歲,前任九龍城區議會議員。馮及陸於一九九七年七月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曾任九龍城臨時區議會議員。

三名被告共被控一項違反《普通法》的串謀詐騙,及六項違反《盜竊罪條例》的提供虛假資料罪名。他們將於周四(一月十二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以待轉介區域法院。

廉署較早時調查涉及區議員的貪污指控,揭發有關涉嫌詐騙勾當。

馮和陸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他們在一九九八年四月至八月間,涉嫌不誠實地向九龍城臨時區議會表示,他們在同年六月及七月各以每月五千零八十元租金租用一個位於紅磡的單位作為聯合辦事處。

控罪指他們因而誘使政府向他們支付共二萬零三百二十元津貼,而實際上他們只支付了一萬四千八百元的租金。

馮另被控四項提供虛假資料罪。控罪指馮在一九九八年九月至二○○四年九月間,她曾先後向九龍城臨時區議會及九龍城區議會提交共七十三租單及八張其他單據,意圖詐騙租金津貼,而馮明知有關單據是誤導、虛假及欺騙的。

該等單據虛假地指馮由一九九八年八月至二○○四年八月的不同時間,曾分別以每月五千零八十元、九千元或一萬元租用上述紅磡單位作為辦事處。部份單據更指稱馮曾支付每月一千一百元作為該單位的清潔費用。

劉被控兩項類似的提供虛假資料罪名。他被指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三年一月間,向九龍城區議會提供共十七張虛假租單,聲稱每月支付一萬元或二千元的租金,在二○○○年一月至二○○二年十二月兩段時間,租用上述紅磡單位作為辦事處。

各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以待周四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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