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以貪污手段取得住宅大廈顧問及翻新合約罪成候判
2006年2月20日
兩名人士,以貪污手法取得多間住宅大廈的顧問及翻新合約,較早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一)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被告為張文德,四十歲,一間建築公司的營業經理;及周少雄,五十歲,一間物業管理公司的前高級經理。
張今日被裁定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而周則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
同案另一被告為楊偉華,三十三歲,世紀建築師樓(「世紀」)營業經理。楊較早時承認三項罪名,即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
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三月七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三人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楊於二○○三年八月至去年十二月案發期間,負責推銷「世紀」的翻新及維修顧問服務予多間大廈。
二○○三年八月,楊及張向慈雲山永盛樓業主立案法團僱用的兼職文員提供二萬元至五萬元,作為協助「世紀」取得簷篷維修顧問合約的報酬。
周則於二○○四年七月,向該名兼職文員提供四千元。
另外,楊於二○○四年四月向一名物業管理公司僱員提供數萬元,作為協助「世紀」推高慈雲山安康大廈翻新工程的規模的報酬。
案情亦透露,楊其後被廉署落案起訴,並獲法庭准予保釋。他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接觸該名物業管理公司僱員,勸其不要在庭上作供指證他,或希望他作出對其有利的證供。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譚德成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美蘭協助。
被告為張文德,四十歲,一間建築公司的營業經理;及周少雄,五十歲,一間物業管理公司的前高級經理。
張今日被裁定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而周則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
同案另一被告為楊偉華,三十三歲,世紀建築師樓(「世紀」)營業經理。楊較早時承認三項罪名,即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
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三月七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三人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楊於二○○三年八月至去年十二月案發期間,負責推銷「世紀」的翻新及維修顧問服務予多間大廈。
二○○三年八月,楊及張向慈雲山永盛樓業主立案法團僱用的兼職文員提供二萬元至五萬元,作為協助「世紀」取得簷篷維修顧問合約的報酬。
周則於二○○四年七月,向該名兼職文員提供四千元。
另外,楊於二○○四年四月向一名物業管理公司僱員提供數萬元,作為協助「世紀」推高慈雲山安康大廈翻新工程的規模的報酬。
案情亦透露,楊其後被廉署落案起訴,並獲法庭准予保釋。他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接觸該名物業管理公司僱員,勸其不要在庭上作供指證他,或希望他作出對其有利的證供。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譚德成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美蘭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