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承認向「房署」街市租戶收受非法回佣及盜竊
2006年3月13日
一間房屋署(「房署」)街市管理承辦商的兩名前職員,向街市租戶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並侵吞向租戶收取的款項,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一)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潘志廣及盧智強,同為五十九歲,分別為現代街市管理有限公司(「現代街市」)前經理及前管理員,承認共四項罪名,即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兩項盜竊。潘另承認一項相類盜竊罪名。
暫委裁判官黃榮智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七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案發時,「現代街市」是位於天水圍一個公共屋邨的頌富(現代)街市的主要租戶。該管理承辦商將街市的攤檔及倉庫分租予個別租戶。
潘及盧當時分別被「現代街市」受僱為經理及管理員,專責處理出租攤檔事宜。
二○○四年二月十一日,一名租戶同意每月以三萬二千元租用兩個攤檔。
潘及盧其後建議將月租減至三萬元,但要求租戶支付六千元作為佣金,並聲稱「現代街市」已知悉及批准有關佣金事宜。該租戶相信該筆佣金為合法款項,遂悉數支付。
二○○四年五月,潘及盧以相同理由向另一名租戶索取八千元。
「現代街市」嚴禁員工就其工作索取及收受利益。
案情亦透露: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該第二名租戶決定將其租用的攤檔以月租形式改為年租。有關租戶被告知須支付二千元作行政費。潘在「現代街市」不知情的情況下,私下收取有關款項。
二○○四年七月,潘及盧先後兩次在「現代街市」不知情的情況下,以不同理由向第三名租戶騙取一萬八千元及一千二百元兩筆款項,並將其據為己有。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鄭淑儀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挺盼協助。
潘志廣及盧智強,同為五十九歲,分別為現代街市管理有限公司(「現代街市」)前經理及前管理員,承認共四項罪名,即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兩項盜竊。潘另承認一項相類盜竊罪名。
暫委裁判官黃榮智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七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案發時,「現代街市」是位於天水圍一個公共屋邨的頌富(現代)街市的主要租戶。該管理承辦商將街市的攤檔及倉庫分租予個別租戶。
潘及盧當時分別被「現代街市」受僱為經理及管理員,專責處理出租攤檔事宜。
二○○四年二月十一日,一名租戶同意每月以三萬二千元租用兩個攤檔。
潘及盧其後建議將月租減至三萬元,但要求租戶支付六千元作為佣金,並聲稱「現代街市」已知悉及批准有關佣金事宜。該租戶相信該筆佣金為合法款項,遂悉數支付。
二○○四年五月,潘及盧以相同理由向另一名租戶索取八千元。
「現代街市」嚴禁員工就其工作索取及收受利益。
案情亦透露: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該第二名租戶決定將其租用的攤檔以月租形式改為年租。有關租戶被告知須支付二千元作行政費。潘在「現代街市」不知情的情況下,私下收取有關款項。
二○○四年七月,潘及盧先後兩次在「現代街市」不知情的情況下,以不同理由向第三名租戶騙取一萬八千元及一千二百元兩筆款項,並將其據為己有。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鄭淑儀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挺盼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