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九人涉嫌未經許可檢取客戶資料助收數集團追收欠債
2006年3月27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七間財務機構的九名前職員,控告他們在職期間,涉嫌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從僱主的電腦檢取客戶的資料,以協助一個收數集團追收欠債。
被告為謝日開,三十二歲,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前 fraud prevention executive ;歐陽銓,四十二歲,中信嘉華銀行有限公司前信貸管理經理;岑寶賢,三十二歲,恆生銀行有限公司前高級文員;文基銳,三十七歲,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前收數部助理;錢志偉,三十三歲,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前客戶服務代表;陳志光,三十六歲,美國國際信用卡(香港)有限公司前信貸管理代表;何翠儀,二十四歲,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永亨」)前初級文員;李寶耀,三十九歲,及梁潔萍,二十六歲,分別為「永亨」前分行經理及前分行助理經理。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八宗案件提堂。
廉署於去年調查 貪污 案件時拘捕被告,調查後揭發有關涉嫌串謀罪行。
謝日開、歐陽銓、岑寶賢、文基銳、錢志偉、陳志光及何翠儀各被控一項罪名,指他/她涉嫌串同其他人士取用屬於其前僱主的電腦,目的在於使其他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
在另一宗案件,李寶耀及梁潔萍同被控一項相類罪名,而李寶耀則另被控一項相類罪名。
上述控罪涉嫌於二○○一年十月至去年八月期間發生。
廉署調查顯示,被告涉嫌檢取客戶的機密資料,以協助一個收數集團追收欠債。
被告暫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被告為謝日開,三十二歲,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前 fraud prevention executive ;歐陽銓,四十二歲,中信嘉華銀行有限公司前信貸管理經理;岑寶賢,三十二歲,恆生銀行有限公司前高級文員;文基銳,三十七歲,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前收數部助理;錢志偉,三十三歲,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前客戶服務代表;陳志光,三十六歲,美國國際信用卡(香港)有限公司前信貸管理代表;何翠儀,二十四歲,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永亨」)前初級文員;李寶耀,三十九歲,及梁潔萍,二十六歲,分別為「永亨」前分行經理及前分行助理經理。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八宗案件提堂。
廉署於去年調查 貪污 案件時拘捕被告,調查後揭發有關涉嫌串謀罪行。
謝日開、歐陽銓、岑寶賢、文基銳、錢志偉、陳志光及何翠儀各被控一項罪名,指他/她涉嫌串同其他人士取用屬於其前僱主的電腦,目的在於使其他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
在另一宗案件,李寶耀及梁潔萍同被控一項相類罪名,而李寶耀則另被控一項相類罪名。
上述控罪涉嫌於二○○一年十月至去年八月期間發生。
廉署調查顯示,被告涉嫌檢取客戶的機密資料,以協助一個收數集團追收欠債。
被告暫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