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推動「社區參與計劃」資助地區倡廉活動

2006年4月6日

為鼓勵社會人士參與倡廉工作,廉政公署今年繼續透過「社區參與計劃」, 資助 社區組織 籌辦倡廉活動,計劃現正接受申請撥款。

廉署發言人表示:「自一九八八年起推行「社區參與計劃」,廉署透過撥款予不同的組織和機構,讓他們舉辦各種形式的活動,宣傳貪污的禍害及廉潔、公平、誠信等信息。」

該計劃今年續以「 共融互助倡廉潔」為主題, 本財政年度將撥款共十五萬元予社區團體為新來港人士舉辦倡廉活動,每項活動可獲的的最高資助額為為五千元。

撥款申請將由廉政公署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轄下的傳播媒介及教育小組委員會審批處理。

發言人補充:「除提供資助外,廉署社區關係處人員亦會為成功申請資助的團體提供視聽器材、展覽資料,以及其他有關肅貪倡廉的資料和刊物。」

「社區參與計劃」活動可以透過工作坊、展覽、座談會、比賽、嘉年華會或「領袖訓練計劃」等形式進行。

有意申請資助的團體,可向廉署的分區辦事處索取申請表格,截止申請日期為五月八日 ( 星期一 ) 。詳情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 2158 5903 查 詢。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