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入境主任承認非法轉 讓外交護照判監六年零八個月
2006年5月25日
一名前入境事務處入境主任,因非法轉讓外交護照,被廉署拘控,其後上訴得直,法庭下令案件於六月重審。被告今日(星期四)出庭作預審時承認控罪,並被判入獄六年零八個月。
被告林育輝,四十八歲,今日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承認 一項在無合理辯解下串謀向他人轉讓旅行證件罪名。
林於二○○一年曾被 陪審團裁定該項罪名成立,判監十年。林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在二○○二年被駁回。
林其後向終審法院申請提出上訴獲批。終審庭於今年四月下令將案件發還原訟法庭重審。案件已排期於六月審訊,但林於今日出席預審時承認控罪。
控罪指林與一名前海關高級督察串謀,在未有合理辯解下,將多本聖多美普林西共和國外交護照轉讓予一位名為 Arkadiy 的人士。
案情透露,被告及涉案海關人員知道可能持有該批外交護照的人士,或會利用它們作犯罪用途。
上述控罪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一日至一九九九年三月三日期間發生。
Arkadiy 是一 名美國海關臥底人員,當時正協助廉署調查該宗由貪污舉報引發的案件。
法官彭鍵基於判刑時斥責被告濫用職權。法官並稱,原審法官在二○○一年以十年監禁為量刑起點恰當,在考慮被告認罪後,他判處林入獄六年零八個月。
案件今日由大律師 Paul Loughran 代表控方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彥超協助。
被告林育輝,四十八歲,今日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承認 一項在無合理辯解下串謀向他人轉讓旅行證件罪名。
林於二○○一年曾被 陪審團裁定該項罪名成立,判監十年。林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在二○○二年被駁回。
林其後向終審法院申請提出上訴獲批。終審庭於今年四月下令將案件發還原訟法庭重審。案件已排期於六月審訊,但林於今日出席預審時承認控罪。
控罪指林與一名前海關高級督察串謀,在未有合理辯解下,將多本聖多美普林西共和國外交護照轉讓予一位名為 Arkadiy 的人士。
案情透露,被告及涉案海關人員知道可能持有該批外交護照的人士,或會利用它們作犯罪用途。
上述控罪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一日至一九九九年三月三日期間發生。
Arkadiy 是一 名美國海關臥底人員,當時正協助廉署調查該宗由貪污舉報引發的案件。
法官彭鍵基於判刑時斥責被告濫用職權。法官並稱,原審法官在二○○一年以十年監禁為量刑起點恰當,在考慮被告認罪後,他判處林入獄六年零八個月。
案件今日由大律師 Paul Loughran 代表控方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彥超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