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大埔區議會主席及其兄涉嫌訛稱有權批地詐騙一百一十八萬元
2006年6月8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四)落案起訴大埔區議會主席及其兄,控告他們涉嫌訛稱有權批租一塊政府土地,詐騙兩名經營修車廠的人士逾一百一十八萬元。
鄭俊平,五十九歲,大埔區議會主席,及其兄鄭俊雄,六十五歲,退休人士,同被控兩項欺詐罪名。被告將於下周一(六月十二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經調查後揭發有關涉嫌欺詐罪行。
其中一項控罪指鄭俊平及鄭俊雄於二○○○年七月至二○○二年十二月期間,涉嫌向一名經營修車廠的人士訛稱鄭俊平有權批租在大埔一塊土地,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名人士支付鄭俊平共七十六萬五千元,聲稱為上述時段的租金。
另一項控罪指鄭俊平及鄭俊雄於二○○三年一月至二○○五年四月期間,涉嫌向另一名經營修車廠的人士訛稱他們有權批租上述土地,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名人士支付他們共四十二萬元,聲稱為有關時段的租金。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周一提堂。
鄭俊平,五十九歲,大埔區議會主席,及其兄鄭俊雄,六十五歲,退休人士,同被控兩項欺詐罪名。被告將於下周一(六月十二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經調查後揭發有關涉嫌欺詐罪行。
其中一項控罪指鄭俊平及鄭俊雄於二○○○年七月至二○○二年十二月期間,涉嫌向一名經營修車廠的人士訛稱鄭俊平有權批租在大埔一塊土地,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名人士支付鄭俊平共七十六萬五千元,聲稱為上述時段的租金。
另一項控罪指鄭俊平及鄭俊雄於二○○三年一月至二○○五年四月期間,涉嫌向另一名經營修車廠的人士訛稱他們有權批租上述土地,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名人士支付他們共四十二萬元,聲稱為有關時段的租金。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周一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