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偵破集團涉嫌以貪污手法詐騙一千八百萬元保險賠償

2006年6月16日

廉政公署偵破一個犯罪集團,懷疑有關集團策劃多宗分別在香港及內地發生的工傷及交通意外,並涉嫌行賄保險公司職員,以詐騙保險賠償金額共約一千八百萬元。

廉署周三(六月十四日)展開代號「明燈」行動,先後拘捕二十二名人士。

被捕人士包括兩名現職及四名前任保險經紀、一名醫生及一名內地人士。餘下被捕人士為另外兩名涉及「意外」受傷的內地人士,以及另外十二名其他人士。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稱有多間保險公司職員涉嫌收受賄賂,處理以虛假資料申請的保險索償。

廉署調查顯示,一個在港的集團涉嫌招募多名人士,包括現職及前任保險經紀,香港及內地醫生及其他人士,以策劃多宗工傷及交通意外。

該集團涉嫌在有關醫生的協助下,安排至少四名內地居民導致永久失明,而有關內地人士則各獲給予或答應分發二十萬元至三十萬元作為報酬。

有關集團涉嫌利用多名香港居民的個人資料,就該批內地人士的傷殘申請保險賠償。集團並涉嫌以金錢行賄保險公司僱員,以獲他們協助處理有關的申請。

廉署在行動中搜獲逾一百三十張香港身分證,經入境處協助鑑證分析後,證實全屬真確。

犯罪集團成員涉嫌利用部分身分證來購買保單,並在銀行開設戶口以作清洗黑錢。

調查發現,至少有十一間保險公司相信受牽連,涉及的保險索償金額達一千八百萬元,至今已發放的賠償金約八百萬元。

廉署的行動成功阻止多宗即將發放的保險賠償,金額達九百六十萬元。

廉署在調查期間獲得多間保險公司和入境處提供協助。

調查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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