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通緝前上市公司主席涉嫌挪用公司款項二百萬元另外兩人疑涉案被起訴

2006年6月22日

東區裁判法院因應廉政公署申請,簽發手令緝捕前稱盈新旅遊控股有限公司(「盈新」)的前主席,懷疑他曾挪用公司款項達二百萬元;另外兩名人士亦涉嫌與案件有關,被廉署落案起訴。

李達庭,五十二歲,「盈新」前主席,較早時被廉署拘捕,但並無如期於周二(六月二十日)到廉署續保。

李涉嫌於二○○二年八月十四日觸犯盜竊罪。裁判官吳承威昨日接受廉署申請,簽發手令將其緝拿。

此外,廉署亦起訴另外兩名人士,懷疑他們與案件有關。廉署是在一宗貪污調查中揭發本案。

陳廷鈞,四十二歲,「盈新」顧問;及其兄陳廷國,五十七歲,分別被控一項盜竊,及一項處理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兩人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裁判官衛以寬准兩人暫時毋需答辯,並將案件押後至七月二十日,以待控方進一步尋求法律意見。

陳廷鈞被控和李達庭於二○○二年八月十四日,偷竊屬於「盈新」的二百萬元款項。

陳廷國則被指於二○○二年八月十七日至十月二十八日期間,處理上述二百萬元,而明知該筆款項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

陳廷鈞及陳廷國各獲准以現金二萬元保釋,並受命不准離港,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任何人如獲悉李達庭的下落,或知道任何資料可以協助緝拿他,請盡快與廉署聯絡。廉署二十四小時熱線: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所有資料絕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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