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十一人涉嫌貪污以分判防止山泥傾瀉計劃合約

2006年7月5日

廉政公署拘捕十一名人士,懷疑他們涉嫌行賄受賄,以分判土木工程拓展署授予一間建築工程公司的防止山泥傾瀉工程的多份合約。

廉署昨日(周二)展開代號「南冰洋」行動,先後拘捕該間建築工程公司的一名地盤代表和一名地盤工程師、七名分判商,以及另外兩名人士。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指稱該建築工程公司有職員涉嫌收受分判商提供的利益,作為給予優待的報酬。

二○○四年,有關建築工程公司獲土木工程拓展署判予一項在本港多個地區的山坡進行的防止山泥傾瀉工程。

有關工程涉及多個合約,總值七千四百萬元,而該建築工程公司其後將有關合約分判予多間建築公司,包括被捕分判商的公司。

廉署調查顯示,涉案的建築工程公司的地盤代表及地盤工程師,涉嫌先後向有關分判商收受賄款共四十一萬元,作為在分判合約予有關分判商時予以優待,並建議提早發放工程款項予他們的報酬。

土木工程拓展署在廉署調查本案期間提供全力協助。

調查繼續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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