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前主席及前執行董事盜取公司資金及涉認股權詐騙裁定罪成
2006年7月7日
一間上市公司的前主席及一名前執行董事盜取公司資金合共超過五千萬元,並就公司發放認股權串謀詐騙,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五)在區域法院同被裁定罪名成立。
黃宏生,四十九歲,創維數碼控股有限公司(「創維」)前主席,及黃培昇,三十八歲,「創維」前執行董事,同被裁定三項罪名成立,即兩項串謀盜竊及一項串謀詐騙。黃宏生另被裁定一項串謀盜竊罪名成立。
法官 簡仕勳 將 案件押後至七月十三日,以聽取被告求情及宣布判刑。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兩名被告 於 二○○○年十一月一日至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間,串謀羅玉英及王鵬,偷竊一筆屬於 Skyworth Computer & Network Company Limited 的逾二百二十萬元款項,及另一筆屬於 Skyworth Digital Technology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Skyworth Digital Technology) 的款項,涉及款額逾四千八百萬元。
另外,黃宏生於 二○○一年一月二日至 六 月二十七日期間, 串謀羅玉英偷竊一筆屬於 Skyworth (Group) Company Limited 的五十萬元款項。
案情並透露,二○○○年十一月一日至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期間,黃宏生及黃培昇串謀羅玉英和王鵬,詐騙「創維」。
控罪指他們訛稱王鵬獲 Skyworth Digital Technology 聘用為顧問,負責拓展該公司及「創維」在國內的業務。
他們又訛稱,王鵬作為 Skyworth Digital Technology 的顧問,有權承受合共二千五百萬股分四年行使的「創維」認股權。
案情指出,被告透過上述訛稱,導致「創維」給予王鵬合共一千八百七十五萬股每股 零點 三三六元的認股權。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Giles Surman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劉潔賢協助。
黃宏生,四十九歲,創維數碼控股有限公司(「創維」)前主席,及黃培昇,三十八歲,「創維」前執行董事,同被裁定三項罪名成立,即兩項串謀盜竊及一項串謀詐騙。黃宏生另被裁定一項串謀盜竊罪名成立。
法官 簡仕勳 將 案件押後至七月十三日,以聽取被告求情及宣布判刑。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兩名被告 於 二○○○年十一月一日至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間,串謀羅玉英及王鵬,偷竊一筆屬於 Skyworth Computer & Network Company Limited 的逾二百二十萬元款項,及另一筆屬於 Skyworth Digital Technology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Skyworth Digital Technology) 的款項,涉及款額逾四千八百萬元。
另外,黃宏生於 二○○一年一月二日至 六 月二十七日期間, 串謀羅玉英偷竊一筆屬於 Skyworth (Group) Company Limited 的五十萬元款項。
案情並透露,二○○○年十一月一日至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期間,黃宏生及黃培昇串謀羅玉英和王鵬,詐騙「創維」。
控罪指他們訛稱王鵬獲 Skyworth Digital Technology 聘用為顧問,負責拓展該公司及「創維」在國內的業務。
他們又訛稱,王鵬作為 Skyworth Digital Technology 的顧問,有權承受合共二千五百萬股分四年行使的「創維」認股權。
案情指出,被告透過上述訛稱,導致「創維」給予王鵬合共一千八百七十五萬股每股 零點 三三六元的認股權。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Giles Surman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劉潔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