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上市公司主席盜用公款二千萬元罪成候判

2006年7月20日

一間上市公司的前主席,盜用公司款項合共二千零八十萬元,並向核數師呈交虛假文書以掩飾其罪行,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黃楚和,五十四歲,和寶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和寶國際」)前主席,昨日被裁定共十七項罪名成立,即七項盜竊、四項提供虛假資料、三項使用虛假文書、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一項公司高級人員明知實情而向核數師作出虛假陳述,以及一項發表虛假陳述。

同案另一被告為黃楚和的五十歲堂弟黃鎮平。他昨日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即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暫委法官謝沈智慧將案件押後至明日(星期五)下午二時三十分宣判,並將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黃楚和自一九八七年經營和寶黃氏有限公司(「和寶黃氏」),而「和寶黃氏」其後成為(「和寶國際」)的附屬公司。

二○○一年二月十六日至三月二十一日期間,黃楚和從「和寶黃氏」盜竊共七筆款項合共二千零八十萬元。

為隱瞞盜用公司款項一事,黃楚和於二○○一年二月十九日至三月二十六日期間呈交資料作「和寶國際」入帳時,提供四份假收據。

該等假收據由一間內地房地產開發公司發出,並虛假地顯示該公司收取了共逾二千二百萬元人民幣,作為惠州市一項工程的按金及建築費用。

案情透露,當黃楚和受到其公司核數師質詢時,便使用多份虛假文書或副本,以掩飾有關勾當。

此外,黃楚和又於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向有關核數師作出虛假陳述,聲稱「和寶國際」曾舉行董事會議,議決通過若干項與鎮業貿易公司(「鎮業」)/ 黃鎮平作出的安排。「鎮業」是由黃鎮平及其妻經營。

同日,黃楚和亦在「和寶國際」的年報中發表虛假的書面陳述,即「和寶國際」的股票首次發售時的淨收入,已用作與「和寶國際」業務有關的不同用途。

案情又透露,二○○一年二月十六日至三月二十二日期間,黃鎮平處理兩筆分別為四百萬元及一千六百八十萬元的款項,而明知有關款項是從「和寶黃氏」盜取。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Audrey Campbell Moffat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杜安琪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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